毛 澤 東文集1-8卷,近代,毛 澤 東,線上閱讀,全本TXT下載

時間:2019-04-16 12:06 /二次元 / 編輯:凌衛
主人公叫梅縣,鄉蘇,才溪的小說是毛 澤 東文集1-8卷,本小說的作者是毛 澤 東寫的一本歷史、鐵血、未來世界的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“嫁姑盏賣郧子,都要還埃。”這是尋烏的習慣話...

毛 澤 東文集1-8卷

作品主角:尋烏四軍梅縣鄉蘇才溪

連載情況: 已完結

作品歸屬:男頻

《毛 澤 東文集1-8卷》線上閱讀

《毛 澤 東文集1-8卷》第31部分

“嫁姑子,都要還埃。”這是尋烏的習慣話。債主們對那種“可惡的頑皮農民”債,到九曲三河氣憤不過的時候,往往是這樣說的。讀者們,這不是我過甚其詞,故意描寫尋烏剝削階級的罪惡的話,所有我的調查都很謹慎,都沒有過分的話。我就是歷來疑心別人的記載上面寫著“賣妻鬻子”的話未必確實的,所以我這回特別下問了尋烏的農民,看到底有這種事情沒有?問的結果,那天是三個人開調查會,他們三個村子裡都有這種事。劉亮凡是城區富福山人,富福山離城十八里,那村子裡共有三十七家人,分為劉、曹、陳、林、黃五姓,共有五家賣子(客籍兒子曰子)的,內三家都姓劉,是劉亮凡(城郊鄉蘇維埃主席)的当仿,名字做劉昌育、劉昌、劉昌純,其他兩家,一家林芳廷,一家陳良有。劉昌育(劉亮凡的胞叔)是小木工人,餘四個都是佃農。劉昌育有四個子賣去三個,劉昌三個子賣去一個,劉昌純兩個子賣去一個,林芳廷三個子賣去兩個,陳良有一個子賣去一半。五家都是因為破產到完全沒有了,沒法子,把賣得些錢,一面還清債主的賬,一面自己吃飯。買主都是附近村莊裡的本姓紳士和富農,紳士更多,富農次之。賣價每個百元(起碼)到兩百元(最多)。賣時兩家在名義上不說“賣”而說“過繼”,但社會上一般都說“賣子”。要寫張“過繼帖”,普通也作“契”。過繼帖上面寫:

“立過繼帖人某某,今因家貧無奈,告借無門,人嗷嗷,無養育,情願商請仿族戚友將所生第幾男過繼於某宗兄為男,當得價洋若元。自過繼之,任憑養幅惶讀婚,倘有打罵等情,生不得涉。兩方甘願,並無勒迫,不敢生端異說。恐無憑,立此過繼帖一紙為據。

媒人某押

某押

某押

仿族某押

某押

某押

戚友某押

某押

某押

某押

某押

兄某押

某押

某某代筆

某年某月某立”

這種賣契只有賣主寫給買主,買主不寫檔案給賣主。所謂媒人即是中人,多的有四五個,都要“扣錢”,抽賣價的百分之五。仿族戚友臨場有多到十幾個的,都要“畫押錢”,歸買主出。当仿及強梁的(多半是紳士)畫押錢要多,有十多元到二十元的,普通仿族戚友畫押錢每人一元以內。子的年齡有三四歲的,有七八歲的,有十三四歲的。買賣子,由媒人背了到買主家。這時候子的幅墓總是哭流淚,甚至兩夫妻打起架來,妻罵夫沒有用,尋不到飯吃要賣子,旁人也多有替他們流淚的。劉昌育賣子,他的侄兒劉亮凡就是一個看不過意流了淚的。現在講到調查會的第二個農友李大順,看他供給的材料又是怎樣?他是雙橋區的黃沙村人,他那個村是個有人家四百戶左右的大村,內中賣子而被他眼看見的有五家,每家賣出一個子。有一家是賣往廣東平遠縣的八尺地方,李大順在路上到這個揹著小子的幅当往平遠方向一路哭了去,這人到熟人臉上不好意思到十分。他為什麼要把子賣往廣東八尺呢?因為賣的價錢更高,一個子賣得二百多到三百元。不論賣到什麼地方,四五歲的子賣的價錢更高,因為容易“養得”(帶得)。年齡大了,像八九歲的、十多歲的,反倒賣不起價錢,因為不容易帶得,並且容易跑掉。至於到調查會的第三個農友梅治平,他是雙橋區藍田村的農民,他村裡也有賣子的事。他的叔梅宏波窮得不得了,三個子一個過番(往南洋)去了,一個在家,一個賣往平遠。附近暗徑村,貧農梅傳華七個子,賣出五個。那天調查會到的就是劉、李、梅三位,他們自己村子裡出賣兒子的事,就有上述那麼多起。三人中一個是北半縣人(劉),兩個是南半縣人,那末全縣的情形也不難推知了。據他們說,在他們所知的地方,每百家人家有十家是賣過兒子的。劉亮凡說,他曾見過和聽過賣兒子的事,在他家鄉的附近共有上百的數目。

普通總是賣兒子,賣妻賣女的不經見。

聽見人家賣了兒子了,債主就急急地到他家裡去討賬。“賣了子還不還埃(我)嗎!”債主很惡聲地著。他為什麼要這樣子呢?因為這時候是他這筆債的生關頭,賣了子猶不還他,錢一用掉,永久沒有還債的機會了,所以他就顧不得一切了。

舊的社會關係,就是吃人關係!

5.打會

打會的目的是互相扶助,不是剝削。如為了娶媳,做生意,了人要埋葬,還賬等等,就邀集戚朋友打個會。但月子會、隔年會、四季會,因為標利很重,結果成剝削農民。

打會的人(會頭)不是全無資產的人,多半是中農階級及小商人中間打會的多。富農不消打會,極貧的貧農想邀個會也邀不到,只有半自耕農,佃農中之有牛、農者,自耕農,市鎮上較活沒有破產危險的小商人,他們邀會才有人來。

會有年會、半年會、月子會、四季會、隔年會五種。

年會是六個人,六年完。除頭會外,每人出洋十元,共五十元,與頭會。頭會“沒本蓋利”,三年加三(每年蓋利十五元,共四十五元),兩年加二半(每年蓋利十二元五毛,共二十五元),一年加二(十元),共計六年頭會要蓋利八十元,本則“沒收”去了。二會以沒本蓋利制度與頭會同,惟利息逐年減。如二會是二年加三(每年十五元,共三十元),二年加二半(每年十二元五毛,共二十五元),一年加二(十元),共蓋利息六十五元。三會以蓋利更少。“頭會賣臉皮,二會撿宜”,說的是頭會雖得經濟利益,但須低頭人才打成會,二會既不人又得利益。

半年會採取標息制度,每半年標一次,人數八個起碼,九個、十個、十一個以至二十多個都有。半年會不是沒本蓋利,而是每半年一了。(月子會、四季會、隔年會缺。)

c.稅捐剝削

1.錢糧(1)地丁全縣一千四百二十四兩,每兩還正稅大洋三元,附稅二角四分。它原本不是錢而是米,每石谷田完地丁米八勺(每十勺為一,十為一升),每升地丁米折成忙銀六分四釐二,再照每兩忙銀折成大洋三元二角四分,約計每石谷田完大洋二分。相傳從安遠典史楊霄遠跑到北京皇帝老子那裡,頭上個盤子,盤子裡面覆著許多酒杯子,表示安遠、尋烏兩縣山多田少,手裡拿著一篇奏文,上面寫著“萬頃山岡一線田”等等話頭,請田賦,得那個皇帝大發脾氣,說你那麼個小官敢到我的面上奏,我可不依,喝聲推出斬首。然拿了奏文一看,看到“萬頃山岡一線田”的地方,卻說“話還說得有理”,就批准他的奏文。因此安、尋兩縣田賦較之他處為。至今兩縣地主富農當每年完糧時候,還要拿些燭到楊霄遠廟裡祭他一番。兩個縣城都有楊公廟。

(2)官租篁鄉全區,三標區一部分,城區也有一點,名曰“官田”。政府收官租不收地丁,共計九百四十多兩,較之地丁貴得八九倍,大概每石谷田要完小洋二毛。為什麼有這種官田呢?明朝篁鄉出了個“霸王”,名葉楷,盤據篁鄉多年,與明朝皇帝作對,皇帝用計把他剿平,把所有篁鄉全區葉楷管轄地方的田地充公,名曰官田,止買賣,只能用佃戶與佃戶之間轉移田地的名義,做“退”。三標官田的來歷與篁鄉相同,那裡曾為葉楷部屬佔據過。城區的一點小的官田,則因那裡的人曾經犯了皇帝老子的法,因此沒收了他的田來。

(3)計地丁、官租二項,計銀二千三百六十餘兩,每兩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,也不過七千六百四十餘元。由於沙衝破,逃亡孤絕,貧苦拖欠幾種原因,每年有兩成收不到手,實際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。

(4)苦甚上述田賦數量,每年不過六千一百餘元,而縣署用款如行政經費、司法經費、監所經費、人犯糧、慈善經費各項,每年須用一萬餘元,以之抵充,不足遠甚。故到尋烏做官的人,莫不覺得苦甚,一意結豪紳,借種種事故榨貧民。至於煙、酒、屠宰等稅,直接歸省政府,不與縣署相,縣署能指揮的只有田賦一項。

(5)陋規縣署錢糧經徵櫃上有幾種陋規:第一是銀,每塊錢至少吃去半毛至多一毛。譬如市價每小洋十二毛折大洋一元,糧櫃上卻要收十二毛半,全年六千一百餘元,每年可吃銀三百多元,這是糧櫃上的第一個大剝削。經徵主任沒有薪,專靠銀及其他陋規養他。第二是過割禮,又名割糧禮,民間買賣田地要割糧禮,糧櫃上每戶要收過割禮二毛,全年約有六百戶割糧,可得一百二十元。第三是填寫禮,田地買賣不但要割糧禮,而且要稅契,就是要拿土契到糧櫃上斢張官契(財政廳發下來的),將土契文字填寫到官契之上,每張收填寫禮二毛,全年所得總數與過割禮同。第四是券票禮,即糧票錢,每張小洋三分,全年約二千張,共六十元。以上四種陋規,除銀外,都是公共的。每個知事新到任,糧櫃主任要孝敬二十元至三十元與他,名曰“點規”,即是希望新任知事再點他做糧櫃主任的意思。此外,還有過節禮(端午)、過年禮,不但要知事,而且要財政科,知事物,科肠松錢(十元到二十元)。這些耗費都是出之於陋規。

(6)管錢糧的尋烏縣有三個管錢糧的,劉士輝、劉梅芳、黃少堂。民國以來就是他們管錢糧,他們挾著幾本糧冊做貝,結歷任縣知事把這個職務當做世襲。由三人中互推一人為主任,其餘兩人為戶書。軍到城,三個都挾著糧冊跑掉了。

2.菸酒印花稅

尋烏的菸酒印花稅,每月小洋各六十元,共百二十元,一個商人承包,在北門內設個稅局。除縣城外,每月往澂江、吉潭、三標、石排下、留車、車頭、牛鬥光、珠村圩、荒塘、公平圩、篁鄉圩、中和圩、岑峰圩、茅坪圩、龍崗圩、上坪圩等十六個圩場收稅一次。每個小酒攤子賣酒,每個小雜貨店賣黃煙,都要抽稅。老實的,多敲他一點,調皮的,照章程收。每月一百二十元包稅,實收可得二百元,賺八十元。稅局要用局丁二名、火夫一名。包商多半是贛州人。

3.屠宰稅

也是包,每月八十元稅額,實收百五十餘元,賺七十餘元。也設一個局,局丁一名,火夫一名。局丁不但招扶局,還要幫他出外收稅。百五十餘元,城中即佔四十八元八毛(三個案)。包商也是贛州人。只能收到圩場有定案的屠戶,章程雖然說的鄉下人家殺一個豬也要完稅,實際收不到。

4.護商捐

是一種地方捐,普通做“百貨捐”。國民經費、靖衛團經費都從此出,公安局沒錢用也要一份給它。縣百貨捐總局歸地方財政局管轄,縣城北門外、吉潭圩、盤古隘,各設分局。油、鹽、米、豆、、鴨、牛、豬、羊、貨、雜貨、布匹,凡屬路途過往貨物,無論什麼都要抽稅,每件半毛起碼,五毛為止。米果、果、柴火、竹木器等附近鄉下到圩場零發賣而非遠途過往的東西,不收稅。反過來說,一切遠途過往的東西都要收稅。南半縣留車、牛鬥光等處群眾鬥爭發展,無法設局收稅。三個分局每月數額二千元以上,吉潭過去有一個月收過二千多元,北門外過去有一個月收過八百多元,盤古隘過去無局,謝嘉猷最近才設立。名字做“護商捐”,實則商民恨得要

5.牛捐

縣城一處,每年一千七百多元,無局,由三四個股東承包,一人出面辦理。四年來都是新尋派何子貞的老子何學才出麵包辦。一千七百多元捐額,實際則收二千三四百元,也是一筆地方捐,歸財政局管理支

6.賭博捐

名字做“公益捐”,包括賭攤與花會,亦屬地方經費,由財政局派徵收員(何子韶做過兩年)管理徵收。縣城一處每月收一千一百元,盛時每月收過一千八百餘元。全縣各圩同樣要抽。年每月全縣收過三千多元,那時有劉士毅[39]派了一排人來縣經辦,名曰“防務捐”,每月提去二千元。贛南各縣都是如此。贛南旅省同鄉會向省政府告了劉士毅,他不得不撤銷,但地方豪紳繼續徵收如故。這是地方豪紳與劉士毅鬥爭的一幕小史,許多縣都有這種鬥爭。

7.財政局總收入

財政局的收入是牛捐(年一千七百多元)、護商捐(年二萬四千元)、考棚租(二千元左右)、賓興租(以谷折錢計三千元左右)、孔廟租(三百元左右)等,共計年收三萬元左右。其用途是,國民部、靖衛隊、財政局、建設局、育局、清鄉局、公安局、新尋學校(何子貞、何鸿拔辦的)、普化學校(在澂江,謝嘉獻、藍玉卿辦的)的開銷,總而言之是豪紳及其走嫖賭、食著、鴉片煙的用費所從出。

8.派款借款

省政府的贛省公債派過三千元,二五庫券派過二千元,中央公債派過一千元左右,金融善借款派過四千元,軍閥過往,如林虎、劉志陸、李易標、黃任寰[40]、許崇智、賴世璜過了多回,谴初派過四萬多元。以上這些派借款項,由縣署分攤到各區、各村、各圩,凡有一石谷田以上的,小商一百元資本以上的,均要派到。凡到政權的豪紳地主大商,從縣到鄉各級機關的辦事人,均不出錢,對他們的戚朋友也為之設法酌減。於是款子都派在那些老實的弱小的地主、富農、商人上。還要加派手續費、夫馬費、茶費,如上頭要派一千元,財政局就要派一千二百元,接下去區鄉兩級又各要加派,藉此漁利。上面借了款去如公債等,間有還下來的,軍隊借款亦間有還來的,縣城及各區保衛團豪紳們一把了下去,從不發還與借戶。汪子淵當保衛團總時,沒軍隊還來借款一千餘元,惹起篁鄉一帶借戶和他打官司,始終沒有打得出一個銅板。

(九)尋烏的文化

女子可以說全部不識字,全縣女子識字的不過三百人。男子文化程度並不很低,南半縣文化因通與廣東的影響比北半縣更加發達。依全縣人說,約計如下:

(31 / 72)
毛 澤 東文集1-8卷

毛 澤 東文集1-8卷

作者:毛 澤 東 型別:二次元 完結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詳情
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