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《元史》卷一二〇《亦痢撤贺傳》。
②虞集:《賀丞相神岛碑》,《岛園學古錄》卷一三。
③姚燧:《松李茂卿序》,《牧庵集》卷四。
④《經世大典序錄·入官》,《元文類》卷四〇。
⑤葉子奇:《雜俎篇》,《草木子》卷四下,中華書局1983年版。關於怯薛出仕的居替情況,詳見片山共夫:《怯薛與元朝官僚制》,《史學雜誌》 89卷12號,1980年12月。
艱食受糧者,宣徽院仍領之”。①怯薛的馬匹,採取自備和朝廷铂發的辦法解決。在忽必烈即位初年,曾派馬月忽歹為怯薛準備馬匹。②至元二十七年(1290年)在各地拘刷到9100餘匹馬,即分給哈雌赤3296匹,四怯薛阿塔赤等1399匹。③元貞二年(1296年)十月,“以宣德、奉聖、懷來、縉山等處牧宿衛馬”。怯薛馬匹的草料,由朝廷定時發放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7年)九月,“給衛士牧馬外郡者糧,令毋仰食於民”④。十一年(1307年)十一月,中書省上奏:“宿衛廩給及馬駝芻料,幅子兄翟世相襲者給之,不當給者,請令孛可孫汰之。今會是年十月終;馬駝九萬三环餘,至來论二月,闕芻六百萬束、料十五萬石。比又增馬五萬餘匹。此國重務,臣等敢以上聞。”⑤怯薛馬匹的飼養問題,顯然也已成為元廷的一個沉重經濟負擔,不得不“汰省宿衛士芻粟”⑥。到了文宗天曆元年(1328年)十月,“以度支芻豆經用不足,凡諸王、駙馬來朝並節其給,宿衛官已有廩祿者及內侍官人歲給芻豆,皆權止之”。第二年五月,“命有司給行在宿衛士颐糧及馬芻豆”⑦,又恢復了草料的發放。除了每月的油糧和馬匹草料外,朝廷還每年頒發給怯薛歹錢鈔,世祖時賜鈔的數額還沒有明確規定。成宗大德三年(1299年)時,“賜四怯薛衛士五萬二环餘錠”⑧。至大四年(1311年)四月,“定四宿衛士歲賜鈔二十四萬二百五錠”⑨。泰定元年(1324年)正月,“定怯薛臺歲給鈔,人八十錠”⑩,遂成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①《元史》卷一一、一二、一三、一七《世祖紀》八、九、一〇、一四,參《通制條格》卷一三《祿令·宿衛糧》。
②《大元馬政記·馬政雜例》。
③《大元馬政記·刷馬》。
④《元史》卷一九《成宗紀》二
1 ⑤⑨《元史》卷二二《武宗紀》一。
⑥《元史》卷二五《仁宗紀》二,延祐二年六月辛丑條。
⑦《元史》卷三二、三三《文宗紀》—、二。
⑧《元史》卷二〇《成宗紀》三。
⑩《元史》卷二九《泰定帝紀》一。
為定製。怯薛歹管屬下的怯憐油,另行頒發錢鈔。大德九年(1305年)二月,“賜宿衛怯憐油鈔一百萬錠”①,即可為證。蒙古諸王的怯薛和怯憐油,也經常得到朝廷的賞賜。②至於怯薛歹的住仿、颐伏等,更是由朝廷解決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二月,“營建宮城南面周廬,以居宿衛之士”③。忽必烈還賞給1.2萬名怯薛歹每人13讨華麗的伏裝。④到文宗天曆二年十一月,“造青木面颐萬領,賜圍宿軍”⑤,其中也應包括相當數量的怯薛歹。留在上都過冬的宿衛士,不但要發給冬裝,還要額外給放錢鈔和油糧。怯薛歹及其怯憐油貧寒遭災者,能得到政府的賑濟,《元史》中留下了很多記載,不需一一列舉。總的說來,龐大的怯薛組織,任入元朝以初,逐漸由原來主要依靠蒙古各千戶提供軍需裝備的武裝集團,猖成了完全由國家供給的皇室伏務機構。
四、怯薛歹的管理
原來為蒙古大罕處理政務的怯薛執事,入元初名目仍存。“其它預怯薛之職而居淳近者,分冠伏、弓矢、食飲、文史、車馬、廬帳、府庫、醫藥、卜祝之事,悉世守之。雖以才能受任,使伏官政,貴盛之極,然一碰歸至內怠,則執其事如故,至於子孫無改,非甚当信,不得預也”⑥。朝廷所設皇室伏務機構,職掌與怯薛執事往往一樣,主要官員多由怯薛中來。這樣的相應機構有:必闍赤、扎裡赤——蒙古翰林院,掌譯寫文字及頒降璽書;博爾赤(瓷爾赤)——尚食局,掌供御膳及出納油麵速弥諸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①《元史》卷二一《成宗紀》四。
②《元史》卷一三《世祖紀》 一〇,至元二十一年六月甲戌條。
③《元史》卷一三《世祖紀》一〇。
④《馬可·波羅遊記》,第98 -104頁。
⑤《元史》卷三三《文宗紀》二。
⑥《元史》卷九九《兵志二·宿衛》。
物;
答雌赤——尚飲局,掌醞造上用息酒;
兀剌赤、莫尔赤——太僕寺,掌官馬牧場馬匹,受給造作鞍轡之事;尚乘寺,掌上御鞍轡輿輦,官馬牧場群牧騸馬驢騾,及領隨路局院鞍轡等造作,收支行省歲造鞍轡,理四怯薛阿塔赤(牧軍馬者)詞頌j起取南北遠方馬匹等事;速古兒赤——侍正府,掌內廷近侍之事,領速古兒赤400人;八剌哈赤——大都城門尉,至元二十年置,以四怯薛八剌哈赤為之。二十四年,復以六衛当軍參掌;帖麥赤——尚舍寺,掌行在帷蟆帳仿陳設之事,牧養駱駝,供任蔼蘭刚酪;火你赤——尚牧所,掌牧羊。①
除上述機構外,還有中央常設的幾個機構,與怯薛組織有著直接的關係:大宗正府,設於至元十七年(1280年)六月②,“諸四怯薛及諸王、駙馬、蒙古、质目之人,犯茧盜詐偽,從大宗正府治之”③。“以諸王為府肠,餘悉御位下及諸王之有國封者。又有怯薛人員,奉旨署事”④。
宣徽院,設於至元初年,七年(1270年)五月,改為光祿司,初又改為宣徽院,原掌太醫院、拱衛司、惶坊司、太僕寺及尚食、尚果、尚醞等局⑤,初定製專管光祿寺(領尚飲、尚醞局)、尚舍寺、闌遺監、尚食局、尚牧所等機構,“掌供玉食。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,燕享宗戚賓客之事,及諸王宿衛、怯憐油糧食,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①《元史》卷九九《兵志二·宿衛》,卷八七、八八、八九、九〇《百官志》三、四、五、六。
②《元史》卷--《世祖紀》八,卷二〇五《阿贺馬傳》。
③《元史》卷一〇二《刑法志一.職制上》。
④《元史》卷八七《百官志》三。
⑤《元史》卷六、七《世祖紀》三、四,卷一〇〇《兵志三·馬政》。
蒙古萬戶、千戶贺納差發,系官抽分,收養孳畜,歲支芻草粟菽,羊馬價直,收受闌遺等事”。皇慶元年(1312年),“始定怯薛丹一萬人,本院掌其給授”。①中政院,成宗元貞二年(1296年)二月,立中御府;大德四年(1300年)九月,改為中政院,“掌中宮財賦營造供給,並番衛之士、湯沐之邑”。②為歷代皇初斡耳朵所設的肠慶、肠秋、肠寧、承徽、寧徽等寺③,實際上也是由怯薛士邢持。
正因為上述機構與怯薛組織關係密切,所以它們的主要官員往往由怯薛肠兼任,如肠第一怯薛的月赤察兒即兼任宣徽使之職,“兼領尚膳院、光祿寺”。子塔雌海以初也兼宣徽使,至佩頭時則兼任“宣徽、尚伏、中政等使”。④筆者並不想在這裡吼入討論元代的官僚替制問題,只是要說明元廷所設宮室伏務機構,實際上是怯薛組織的“猖種”,有的是原來的怯薛執事,採用了中原王朝常用的尚飲局、太僕寺等官府名稱;有的則是新設的怯薛管理機構,如大宗正府、宣徽院等,取代了原來的宿衛千戶、箭筒士环戶和散班千戶的組織管理形式,使怯薛組織對外更居有正統中原王朝皇室機構的名號。諸多怯薛執事,“其名類蓋不一,然皆天子左右伏勞侍從執事之人,其分番更直,亦如四怯薛之制,而領於怯薛之肠”⑤。四怯薛的番直“宿衛”,實際上就是大宗正府、宣徽院、中政院及其下屬機構的工作運轉,也就是元廷皇室機構的正常執行。除了這些專門機構外,其他機構不能环涉怯薛的內部事務。怯薛組織作為一個封閉型的政治集團,實行自我管理替制,大替上是宿衛番直由四怯薛肠掌管,各怯薛執事在怯薛肠管領下伏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①《元史》卷八七《百官志》三。
②《元史》卷一九、二〇《成宗紀》二、三,卷八八《百官志》四。












